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9月开始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hycement.com)公开本企业环境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排污信息等内容。本公司承诺:1、保证公布内容来源合法有效。2、对公布内容真实性予以负责。3、将及时更改公布信息中有变动的环境信息。
特此声明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
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9245661132230D |
单位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工业开发区 |
地理位置 |
经度:94°18′36″ 纬度:39°35′39″ |
法定代表人 |
徐会龙 |
邮政编码 |
736400 |
环保负责人 |
曹国平 |
联系电话 |
15094361199 |
行业类别 |
水泥制造 |
污染源管理级别 |
国控源 |
主要产品 |
水泥生产;水泥熟料、水泥销售;石灰岩矿露天开采 |
生产规模 |
2*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
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 |
生产工艺 |
排放污染物种类 |
2*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
年产水泥熟料150万吨 |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
二、排污信息
排污许可证编号:91620924561132230D001P
废气排放口位置 |
1#窑尾 |
监测单位和方式 |
酒泉前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
二氧化硫在经过回转窑化学反应后有组织排放到大气;氮氧化物经脱硝设施SCR、SNCR联合布袋除尘后排放到大气;烟(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到大气 |
||
大气污染物名称 |
颗粒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核定排放总量 |
64.3t/a |
151.6 t/a |
506.4 t/a |
排放标准 |
30mg/m3 |
200mg/m3 |
400mg/m3 |
排放浓度 |
30mg/m3 |
200mg/m3 |
400mg/m3 |
废气排放口位置 |
1#窑头 |
监测单位和方式 |
酒泉前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
烟(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到大气 |
||
大气污染物名称 |
颗粒物 |
|
|
排放标准 |
30mg/m3 |
|
|
排放浓度 |
30mg/m3 |
|
|
废气排放口位置 |
2#窑尾 |
监测单位和方式 |
酒泉前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
二氧化硫在经过回转窑化学反应后有组织排放到大气;氮氧化物经脱硝设施SCR、SNCR联合布袋除尘后排放到大气;烟(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到大气 |
||
大气污染物名称 |
颗粒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核定排放总量 |
64.3t/a |
151.6 t/a |
506.4 t/a |
排放标准 |
30mg/m3 |
200mg/m3 |
400mg/m3 |
排放浓度 |
30mg/m3 |
200mg/m3 |
400mg/m3 |
废气排放口位置 |
2#窑头 |
监测单位和方式 |
酒泉前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
烟(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到大气 |
||
大气污染物名称 |
颗粒物 |
|
|
排放标准 |
30mg/m3 |
|
|
排放浓度 |
30mg/m3 |
|
|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排污口编号 |
处理设施 名称 |
设计处理能力(m3/a) |
排放执行 标准 |
主要污染 物名称 |
排放 浓度 |
排放 标准 |
核定排放 总量 |
自动监控及运维情况 |
一线 窑头、窑尾 |
脱硝设施SCR、SNCR联合布袋除尘 |
387132.1776x104 |
GB4915-2013 |
SO2 |
200mg/m3 |
200mg/m3 |
151.6 t/a |
有自动监控 运行正常 |
NOX |
400mg/m3 |
400mg/m3 |
506.4 t/a |
|||||
颗粒物 |
30mg/m3 |
30mg/m3 |
64.3t/a |
|||||
二线 窑头、窑尾 |
脱硝设施SCR、SNCR联合布袋除尘 |
304776.71x104 |
GB4915-2013 |
SO2 |
200mg/m3 |
200mg/m3 |
151.6 t/a |
有自动监控 运行正常 |
NOX |
400mg/m3 |
400mg/m3 |
506.4 t/a |
|||||
颗粒物 |
30mg/m3 |
30mg/m3 |
64.3t/a |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序号 |
项目建设名称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 性质 |
项目 现状 |
环评审批机关、 文号及时间 |
环保验收机关、文号及时间 |
设计生产 能力 |
实际生产 能力 |
投运 时间 |
1 |
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1号生产线 |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二十公里工业园区 |
建成 |
已投产 |
甘肃省环境保护局 甘环开发【2009】29号 2009年2月23日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甘环验发【2014】63号 2014年12月30日 |
2000t/d |
2500t/d |
2013年11月 |
2 |
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2号生产线 |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二十公里工业园区 |
建成 |
已投产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甘环开发【2012】83号 2012年6月7日 |
酒泉市环保局酒市验发【2016】65号 2016年11月30日 |
2000t/d |
2500t/d |
2015年6月 |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已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号:620924-2021-002-L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从正式运行起每季度进行污染源废气监测,监测点位包括1#、2#生产线窑头、窑尾及煤磨。
附件: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度自行监测方案
2021年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日
企业名称 |
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 |
||
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哈萨克族自治县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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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徐会龙 |
||
国控类型 |
国控源 |
||
联系人 |
曹国平 |
联系电话 |
15094361199 |
所属行业 |
水泥制造 |
生产周期 |
|
自行监测开展方式 |
自行监测维护(废气为自动监测、废水为委托检测,委托单位为酒泉市清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产生污染设施情况 |
|||
甘肃恒亚水泥有限公司目前生产规模为2000T/D熟料生产线,产生污染物主要是以下位置: 1. 原材料在破碎过程中、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粉尘; 2. 生料在研磨过程中、进入旋窑煅烧过程中、出窑进入熟料储存库过程中产生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污染物; 3. 熟料在研磨成水泥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 4. 水泥在进行袋装水泥包装过程产生的污染物。 5. 公司部分生产用水循环利用,部分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用于灌溉厂区周边防护林绿化及场内草坪绿化,机器降温、夏季每日基本消耗当天产生的废水。冬季厂区修建了一个污水储存池,用来储存消耗不掉的废水。 |
|||
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
|||
针对上述产生污染物的情况,本公司积极做好防范措施,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生产情况实际配套建设除尘器为59台(套)。 (2)在窑头、窑尾配套安装了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3)2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排废气中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了«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要求。 (4)公司做了全密封的石灰石预均化堆场,原辅料预均化堆场;原料预均化库增设收尘设施; (5)公司已建成全封闭原煤、硫酸渣堆场、粘土堆场、页岩堆场,防止灰尘扩散,影响环境; (6)该项目已制定绿化方案,目前已完成厂区60%的绿化。 (7)污水样品采集过程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的 要求执行,粪大肠菌群采样使用微生物灭菌袋采样、动植物油和石油类项目采样棕色广口玻璃瓶采样,有机物项目采样玻璃容器采样,重金属项目采样聚乙烯塑料瓶采样,样品采集后于12个小时内交送委托方进行检测。加强做好各项污水处理,严格按照环保标准执行。 |
|||
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方向 |
|||
公司所有污染颗粒物通过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回收利用;氮氧化物经过喷氨水最大程度降低氮氧化物后在排入大气,废水经过检测达标后均用于绿化或者循环利用,所有污染物全部达到达标排放。 |
二、 监测点位及项目
序号 |
监测点位 |
排口编号(环保部门安装的标识牌编号) |
1 |
窑头在线监测点 |
W001 |
2 |
窑尾在线监测点 |
W002 |
3 |
生活用水排放口 |
|
点 位 示 意 图 |
||
按企业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比例,标明工厂方位,四邻,标明办公区域主要生产车间场所,及主要设备的位置,标明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位置,标明污水排放口及其监测点位的编号及其名称。
|
三、废气、废水监测项目、频次及执行标准
1、废气检测项目、频次及执行标准
项目名称 |
排放限值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监测设备名称及型号 |
监测频次【3】 |
颗粒物 |
≤30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自动检测系统(激光后散射法) |
检测仪器 |
分析仪(SCS-900C) |
24小时连续监测 |
NOX |
≤400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自动检测系统(光化学法) |
检测仪器 |
分析仪(SCS-900C) |
24小时连续监测 |
SO2 |
≤200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自动检测系统(光化学法) |
检测仪器 |
分析仪(SCS-900C) |
24小时连续监测 |
|
排 放 标 准 |
||||
|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要求 |
废气检测项目分析方法一览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设备 |
方法来源 |
方法检出限 |
二氧化硫 |
定位电解法 |
智能烟尘(气)分析仪EM-3088 |
HJ 57-2017 |
3mg/m³ |
氮氧化物 |
定位电解法 |
智能烟尘(气)分析仪EM-3088 |
HJ 693-2014 |
3mg/m³ |
颗粒物 |
重量法 |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
/ |
氧量 |
电化学法 |
智能烟尘(气)分析仪EM-3088 |
/ |
|
烟气流速 |
皮托管法 |
智能烟尘(气)分析仪EM-3088 |
/ |
|
烟气温度 |
电热偶法 |
智能烟尘(气)分析仪EM-3088 |
/ |
|
烟气湿度 |
干湿球法 |
智能烟尘(气)分析仪EM-3088 |
/ |
1.1、废气样品采集
1#生产线和2#生产线窑头和窑尾除尘后各安装一套固定污染源废气连续检测系统,采样点设置在除尘后排气筒,可实时检测测点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同时可以测定烟气含氧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废气量等参数。自动检测系统由专人负责维护。
2、废水检测项目及频次
检测项目 |
检出限 |
方法 |
依据编号 |
监测频次 |
pH |
0.1(PH值) |
《水质pH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
HJ 1147-2020 |
每季度一次 |
色度 |
2倍 |
《水质 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 |
GB 11903-1989 |
每季度一次 |
BOD5 |
0.5mg/L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
HJ 505-2009 |
每季度一次 |
氨氮 |
0.025mg/L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535-2009 |
每季度一次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GB7494-1987 |
每季度一次 |
COD |
4mg/L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
HJ 828-2017 |
每季度一次 |
粪大肠菌群 |
20MPN/L |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
HJ347.2-2008 |
每季度一次 |
悬浮物 |
4mg/L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
GB11901-1989 |
每季度一次 |
总氮 |
0.05mg/L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一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6—2012 |
每季度一次 |
总磷 |
0.01mg/L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GB11893-1989 |
每季度一次 |
总铬 |
0.004mg/L |
《水质 总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7466-1987 |
每季度一次 |
镉 |
0.0001mg/L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水质、铜、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 |
每季度一次 |
铅 |
0.001mg/L |
每季度一次 |
||
六价铬 |
0.004mg/L |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7467-1987 |
每季度一次 |
石油类 |
0.06mg/L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
HJ1637-2018 |
每季度一次 |
动植物油 |
0.06mg/L |
每季度一次 |
废水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仪器名称 |
仪器型号 |
仪器编号 |
检定有效期 |
|
1 |
pH |
pH计 |
PHS-3C |
QY-YQ010 |
2021.9.7 |
|
2 |
COD |
标准COD消解器 |
HCA-112 |
QY-YQ070 |
/ |
|
3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721G |
QY-YQ005 |
2022.4.1 |
|
4 |
氨氮 |
|||||
5 |
六价铬 |
|||||
6 |
总铬 |
|||||
7 |
总磷 |
|||||
8 |
总氮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UV754N |
QY-YQ006 |
2021.9.7 |
|
9 |
镉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4510F |
QY-YQ060 |
2021.9.7 |
|
10 |
铅 |
|||||
11 |
悬浮物 |
电子天平 |
FA2004 |
QY-YQ004 |
2022.4.1 |
|
12 |
石油类 |
红外分光测油仪 |
OIL460 |
QY-YQ009 |
2021.9.7 |
|
13 |
动植物油 |
|||||
14 |
BOD5 |
生化培养箱 |
SPX-150BIII |
QY-YQ064 |
2022.4.1 |
|
15 |
粪大肠菌群 |
QY-YQ007 |
2.1、样品的采集及保存
污水样品采集过程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的要求执行,粪大肠菌群采样使用微生物灭菌袋采样、动植物油和石油类项目采样棕色广口玻璃瓶采样,有机物项目采样玻璃容器采样,重金属项目采样聚乙烯塑料瓶采样,样品采集后于12个小时内交送委托方进行检测。
注:
1. 自行监测开展方式包括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我公司委托酒泉市清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每季度进行1次污水及厂界噪声检测;委托酒泉前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每季度进行1次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比对检测。
2.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确定;
3. 监测频次:自动监测的,24小时连续监测,手工监测的,每季度检测一次;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季度进行1次比对检测;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每季度进行1次检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的频次执行。
四、质量控制措施
|
废气排放使用固定污染源废气连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为保证检测系统的运行稳定的测量准确,采取了以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
(1)合理规范地设置检测点位并确定监测因子,保证监测数据具备科学性和代表性。
(2)连续检测系统由专人负责运维,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3)定期对连续检测系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4)使用手工比对方法对连续检测系统的准确性进行验证。
(5) 乙方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将发现的缺陷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巡检表应有甲方(或用户)人员的签字并留甲方一份。
(6) 检查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状态、判断技术参数是否正常;
(7) 检查站房电路、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8) 对于使用气体钢瓶的设备,检查气密性、气压是否达到要求;
(9)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看设备和数采仪、上位机是否一致;
(10) 对于没有自动调零、校正功能的设备进行手动调零、校正;
(11) 站房环境清洁,各类辅助设备检查,保证设备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正常运行环境。
|
|
|
(1)严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开展工作。
(2)严格贯彻落实本公司“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服务规范”的质量方针。
(3)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最新颁布的环境检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采取严密有效的质控措施,采样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采样,确保所采集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4)严格按照监测方案的布点要求布设监测点位,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5)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分析数据经过分析、复核、审核。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度。
(7)对有质控样品的分析项目同时进行质控样品测定,样品分析过程同步进行平行双样分析,空白实验测定,现场样品采集平行样及密码样品。
(8)在检测工作中,出现人员、设备、成本或时间与检测质量发生矛盾时,都将把检测质量放在首位。
(9)严格执行检测合同,按时提交检测报告,保守用户机密和知识产权保护。
(10)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所有数据均能有效溯源,确保检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